人妻的义务

日昨媒体报章一则穆斯林宗教司谈男女婚姻生活的新闻,指称婚姻强奸不存在,女穆斯林没有权力拒绝丈夫性的需要,纵然不愿意行房,身为丈夫者仍然可以和她完成好事。
媒体引述报道,伊斯兰传教士解释说,夫妻性生活的默契关键课题并不在于同意,而是丈夫如何营造性爱和浪漫的环境,以让妻子在不被强迫下愿意干那回床第义务。
“这也意味,如果丈夫不寻求同意而硬来,是不能当作是強奸,只是有关行为较为无理,但还不至于视为罪行。”
记得不久曾在媒体传开关于穆斯林女性如何取悦丈夫的指南,如何让自己的男人享有无上的性趣,并指导身为妻子者细心服侍枕边人至满足的性生活,是婚姻生活的义务。
这本指南被疯传得几乎成为国内各族麻甩佬如获至宝的天书,惊悉原来女人的婚姻生活义务就是取悦男人的欢心,让男人享有满足和充满乐趣的性生活,否则是失职的人妻。
而这趟经媒体报道日前宗教司所说的教义和看法,简直让你我男人老狗读得津津乐道,恨不得自己是穆斯林丈夫那样享尽天下无双的性生活满足感,除了有妻子细心服侍至欲仙欲死的境界,还可以随时随地只要性起,就可以向妻子索“性”,不得拖延和拒绝配合,因为那是身为人妻的基本义务!
平实而言,穆斯林女人来到这个新时代的社会,仍然被宗教观念深刻的虔诚教徒视为男人的附属品,或者已经让新潮人类感觉纳闷且不是滋味。际此全球化人权受到重视和女性地位早已和异性平起平坐,奈何竟然还有如此大男人主义的思维和建议,捆绑着娇滴滴的女性的人权和自由,着实让你我狐疑这些人是否与时代齿轮推进的步伐脱了节?
最可怕的是中东战场的IS极端恐怖份子视女人为性奴或活生生的性玩具,从媒体报道发现那些女性连基本人身自由也微乎其微,甚至需一人服侍四五个凶神恶煞的彪悍战士,形同大众情妇或免费慰安妇,可悲度搞不清是真是假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