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无罪

最近国内一宗花甲老汉将15岁未成年少女的肚皮搞大,并瓜熟蒂落产下男婴,甚至DNA证实是该六旬老汉的骨肉,却因为当事人不满被地庭宣办强奸罪成坐牢42年并打鞭11下和赔偿4万令吉极刑,将案件上诉至诗巫上诉庭,竟然得以洗脱罪名,上诉得直当庭释放,引起国内法律界和坊间哗然。
根据案情,该名60岁公务员向上诉庭辩称,他并不曾与受害少女进行过实质性交,只是把沾有自己精液的手指插进阴道,才让她怀孕至生下了男婴。
尽管脱氧核糖核酸DNA证实男婴的身份,但辩护律师指上诉人以沾有精液的手指插入受害者私处,并非以生殖器性交,充其量只是‘手交’,不符强奸定义,获上诉庭三司一致裁决上诉得直,无罪释放。
这宗案件的上诉结果与地庭早前判决罪成完全相反。天和地的判词,引起举国哗然在所难免,其震撼性程度非同小可,不少部长和非政府组织要求翻案,受害者家中长辈已提出申请,要求联邦法院针对上诉庭的判决申请司法检讨。
火箭党社青团副团长兼槟城莲花苑州议员张小姐菲倩因此抨击,我国的法律部份已不符合现今社会需求,内政部有责任检讨这些过时的法律并向国会提呈修订案。
她说:“这次的判决凸显了我国司法的漏洞,让一些无耻之徒逃过他们应有的惩罚。证明我国的法律已经落伍,内政部必须马上重新检讨及修改以免同类的事件再次发生。”
身为律师的张菲倩呼吁总检察署以其他罪名起诉该名退休公务员,让犯错的人可以被绳之于法接受法律的制裁,还受害者一个公道。
实际上,近年来国内至少已有数宗刑事案件下判后,被上诉庭完全推翻的个案,引起坊间错愕不已。对于不同层次的法庭宣判后,出现十万八千里的大逆转判决,人们大感不解及疑惑,就连法律界更是议论纷纷,甭说社会民众投以的奇特和狐疑的目光了。
民联实权领袖安华鸡奸案2.0经过冗长的官司最终获下判证据不足当庭释放,可是政府不满判决上诉后推翻无罪的判决,导致华哥罪成锒铛入狱且丧失议员资格,引起全球关注。
这趟有人宣称以手指让未成年女性怀胎产子,虽然涉案者曾遭判处极刑,然而最后居然有办法脱身无需负责,才再一次让国内外法律界惊讶得傻了眼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