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真肉骨茶混淆回教徒 名稱仍違教義

大馬回教發展局高級主任洛曼阿都拉曼說,“清真肉骨茶”名稱會令回教徒感到混淆,而且這已違反回教教義。

他說,肉骨茶不能被視為是清真食物,因這食物仍保留回教條例所禁止的名稱。

他也堅稱,根據該局的條例,“清真肉骨茶”將無法獲得清真食物證書。

“雖然將來可能有商家會提出申請,但大馬回教發展局不會批准,因為這食物已明顯沒有遵守回教條例。”

他接受《馬來西亞前鋒報》訪問時說,該局擔心,回教社會以為食用肉骨茶符合回教教義。

建議全新命名

他說,肉骨茶是因為以豬肉烹煮,所以是回教所禁止的食物。

他也建議以全新名稱,取代“清真肉骨茶”名詞,並必須避免使用“肉骨茶”之名。

“我擔心,若濫用清真肉骨茶名稱,長久之后,回教徒對豬肉的厭惡感會逐漸消失。”

他說,該局必須採取嚴厲行動,包括不批准“清真肉骨茶”標誌。

早前在“一個大馬.食全食美”美食節中推介的清真肉骨茶,引起回教社會關注。

清真肉骨茶共推出3種口味,分別是雞肉、海鮮以及蔬菜口味,每份套餐售30令吉,除了肉骨茶外,還配有蒜米蒸飯、油菜、油條、還有具消除油膩感效用的水果及香茶。

自肉骨茶面世以來,創造無可計量的經濟價值,但礙于食材關係,我國華人所發明的這道美食,無法廣泛推廣,坊間雖有素食肉骨茶或雞骨茶,惟不是讓人意猶未盡,就是遭到“非清真”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