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NBA剩4人 6犯回歸即吹技犯

【明報專訊】NBA 近日一單「4人比賽」事件引起話題,事緣上周五勇士主場迎戰公鹿的常規賽中,勇士在最後4秒只剩4人作賽,球證被迫把最後罰出場的史堤芬居里召回球場,讓勇士繼續有5人在陣。讀者Milly來信,指若強隊以此方法留住犯規纏身的主將,豈不是非常數。

勇士當日傷兵眾多,只能派出NBA規定下限的8人應戰,又有後衛莫路受傷,加上有3人犯規離場,才落得如斯狼狽。NBA球隊絕不會以此方法讓主將留低,因為這會導致技犯不斷。

NBA球例第3章第1節規定,若球隊剩下不足5人,最後一名6犯離場的球員須重新披甲,但上陣時會吹罰該隊1次技術犯規(T-foul),該球員每次犯規均會加罰技犯。如果最後一名離場的球員是因為受傷、兩次技術犯規或暴力犯規被逐,這名球員該仗不可再上陣,而是由球隊最後一名6犯離場球員入替,再有球員受傷或被逐就順序由6犯離場的球員換入。

让我想起了当年篮球小子把对方全部球员干掉,只剩下一名球员,而拿到了冠军。。。

哈哈。。。那个厉害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