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教義 回教嚴禁代孕

回教夫婦嚴禁以代母產子。

雖然其他宗教信仰允許國人選擇代母產子,但在回教來說,這是不合法的。

雪州回教事務官末查依斯卡默斯指出,在回教裡,生孩子不能涉及第三者。

“如果一名婦女為其他婦女產下嬰兒,那誰才是真正母親?在回教來說,問題在于鑑定合法母親上。”

他向《新海峽時報》說,回教女性是允許接受試管內授精,即使胚胎是在體外受精。

“這是因為母親是同一人,因此不會有衝突,唯在受精前,必須要有合法婚姻。”

大馬婦產科協會主席莫哈末法洛指出,國內有越來越多不孕夫婦選擇代母產子,但由于過程敏感,很多人沒有說出來,因此才沒有這方面的數據。

他補充,馬來夫婦可以選擇傳統的領養方式,來彌補不育的遺憾。

雪州回教事務局指出,找人代孕在回教是被禁止的做法。

來自雪州回教事務局的末再益斯指出,當一名女性成為代孕母親時,這意味著,孩子的生母是誰將受到質疑。

“這在回教法上會造成混淆,在繼承的問題上,將會很難確定一個人的血緣和繼承權利。”

末再益斯接受《法新社》訪問時說,全國回教事務理事會早在2008年做出禁止代孕的裁決,只是有關決定沒有廣泛報導。

試管受精可接受

他說,有關裁決指代孕的做法是不能被回教法所接受,不過試管受精(IVF)則可被接受,只要精蟲和卵子是來自夫妻。

“回教禁止一個已婚男人的精子置入另一個女性的卵子,這是違法的,因為有關男子並沒有與該名女子結婚,她可被視為是未婚生子。”

《新海峽時報》上週日在一篇報導中提到大馬的代孕事件越來越普遍,可是卻沒有任何法規來良好管制這種情況。

產科和婦產科醫生協會主席莫哈末法若指出,由於敏感,有關的醫生、代孕者和夫婦都不會公開討論此事,這就是為何大馬缺乏代孕者的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