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龐氏騙局」 郵政價差誘騙投資者

所謂「龐氏騙局」,是美國一名意大利移民查爾斯龐氏(Charles Ponzi)在1919年「發明」的欺詐投資手法,以不正常的高回酬來吸引投資者。

這是層壓式推銷方式的一種,參與者要先付一筆錢作為入會代價,所賺的錢來自其他新加入的參與者,並非公司本身透過業務所賺的錢。

在華人社會,龐茲騙局又稱為非法集資、非法吸金或種金。

綜合網絡資料,查爾斯龐氏在1919年成立空殼公司,向外界宣稱公司將從西班牙購入法、德兩國的國際郵政票券,加上一定的利潤轉手以美元賣給美國郵政局,以此賺取美元與戰後貨幣嚴重貶值的法、德兩國貨幣的「價差」。

他要投資者先付一筆錢作為入會費,並許諾投資者3個月內能得到50%回酬,但事實上這些利潤並非透過營業獲得,而是來自其他新加入參與者的入會費。

幾個月吸引數萬人投資

龐氏把新投資者的錢作為快速盈利付給最初投資的人,結果成功在幾個月內吸引了數萬名投資者,累積獲得的投資超過1500萬美元(約4590萬令吉)。

後來當波士頓媒體的報導造成新投資者對公司的質疑和觀望,在公司沒有新資金支付先期投資者的利息時,他關掉店門,帶著約4萬名投資者的畢生積蓄逃之夭夭。後人稱之為「龐氏騙局」。

另外,納斯達克(Nasdaq)前任主席馬多夫(Madoff)為美國史上最大的詐騙案製造者,他所操作的龐氏騙局詐騙金額達500億美元(約1530億令吉)。

2009年6月29日,馬多夫因詐騙案在紐約被判處150年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