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港屬私人地 申請臨時地契恐不易

儘管霹大臣贊比里早前宣佈批准讓十八丁新芭及過港居民申請臨時地契,不過,過港居民基於他們所住的地段屬於私人地,擔心要申請臨時地契恐不易。

與十八丁一海之隔的過港,共有278間房屋,此地段是屬私人地,居民過去多年來都有繳付租金給地主。

70年代居林每年繳付的租金為每年12令吉,80年代地主換人,地租漲至每年120令吉,引起居民抗議,泰半以上的居民拒繳地租。

多年前,老港地主將土地脫售給一馬來企業家,但這名馬來企業家從未前來催租。

過港居民都知道所住的地方屬於私人地段,在大臣贊比里宣佈讓他們申請臨時地契後,也沒有人前往申請。

居民認為,贊比里可能沒有查清楚過港的土地擁有權,才會將過港連同十八丁新芭歸納在臨時地契申請範圍。

贊比里信口開河

太平國會議員倪可敏指出,為了武吉干當補選,國陣大臣贊比里竟利用臨時地契課題吸引人民的選票。

他說,贊比里之前宣佈批准十八丁新芭及過港1208居民申請一次過為期十年的臨時地契,是信口開河及無法實現的承諾。

倪可敏認為,贊比里應該向過港居民作出明確交待,到底過港居民是否真的可以向土地局申請臨時地契,而所作出的申請是否會得到贊比里的批准。